发布时间:2024-11-16 09:05:26 来源: sp20241116
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唐燕闻 李昭)“对‘多次盗窃’的次数认定应进行实质性判断……”不久前,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检察官教检察官”课堂上,检察官边晟以《盗窃罪若干问题的理解和适用》为题,为相关业务部门检察官授课。
为创新释放人才培养活力,努力为检察官成才成长蓄势赋能,2023年以来,双流区检察院开展16期“检察官教检察官”系列课程,充分发挥检察官“传帮带”作用,教育引导检察官提升业务素能。主讲检察官从业务入手,选题贴近办案实战,有针对性地选择检察干警在法律适用能力、检察业务能力、司法行政能力等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以新修改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和检察实务、疑难复杂案件等为学习重点,全面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讲解,确保讲深讲透讲具体。“以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检察人员观念互通、经验互学、作风互鉴,着力破解本领恐慌。”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次培训内容紧密贴合检察工作实务,从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讲起,有利于提升我们的实战能力。”课后,检察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要持续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现实务经验向教学资源转化,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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