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7:22:06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网 南宁12月1日电 (记者 林浩)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韦威助介绍,广西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各地法庭通过开展“族老调解”“贝侬调解”“火塘调解”“都老调解”等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调解方式,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今年1月—10月,广西人民法庭调解结案28062件、撤诉结案17022件。
图为广西人民法庭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林浩 摄广西高院当天在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韦威助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广西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各地契合实际,建成一批金融、旅游、房地产、工业园、自贸试验区、民族团结等领域的专业法庭,打造了一批服务铝业、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支柱产业的特色法庭,“小法庭”展现“大作为”。
为保障边境地区发展,广西高院出台10项兴边富民措施,打造兴边富民示范法庭,服务边境经济贸易发展,建立跨国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其中,广西百色、崇左、防城港法院打造国门边境“移动巡回法庭”;南宁、贵港等地法院建成一批工业园区法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工业产业发展;灵山县法院陆屋人民法庭构建“法庭+社区+派出所+村委会”多元解纷机制,为平陆运河建设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广西北海、桂林、贺州、河池、崇左等地法院分别在银滩、漓江、黄姚古镇、巴马、德天瀑布等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快速调处化解旅游纠纷。钦州市钦北区大寺人民法庭打造全国首个壮语巡回法庭、全国首家壮汉双语法律援助工作站。
同时,广西基层法庭广泛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一村一法官”创建活动,设置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运用基层多元解纷网络就地化解矛盾。
发挥贴近乡村的天然优势,广西人民法庭不断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广西高院与广西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重点打造服务沃柑、甘蔗、六堡茶、螺蛳粉、中草药等乡村振兴支柱产业的特色法庭,依法妥善审理涉农产业领域纠纷案件,通过打击违法行为、诊断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乡村产业经济健康发展。其中,平乐县张家人民法庭今年1—10月审结扶贫资金入股村集体企业、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案件32件,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约1100万元。
广西还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在人民法庭设立家事少年审判中心,全力维护农村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引导乡村地区摈弃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陈规陋习,依法打击封建迷信,指导村规民约制定,推动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