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老人砸伤“小时工”责任在谁?

发布时间:2024-11-05 08:50:28 来源: sp20241105

  本报讯(记者安然)长年卧床的张大爷被“小时工”李女士抱上轮椅的时候,因李女士力量有限,张大爷被摔倒在地,倒地过程中,张大爷的身体砸伤了李女士的右腿,导致其骨折。双方因赔偿问题上了法庭。通州法院昨天发布消息,法院判决张大爷承担30%责任,另外70%责任由李女士负责。

  2022年9月,李女士通过家政公司平台接到了张大爷的订单,依约前往对方家中进行打扫卫生等工作。在李女士打扫完卫生后,张大爷提出因为行动不便,需要李女士将他从轮椅抱到坐便器上,方便他上厕所。李女士觉得不太方便,但出于同情,她还是照做了。提供完服务后,张大爷十分感谢,提出下次再请李女士上门。

  过了几天,张大爷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联系了李女士,于是李女士第二次来张大爷家提供家政服务。李女士打扫完卫生,张大爷再次要求帮助其上厕所。李女士将老人从轮椅上抱起,此时由于张大爷无法使力,李女士没抱住,导致张大爷滑落在地,且压在了李女士的腿上。李女士感到腿部剧痛,便急忙联系丈夫带她前往医院。

  经过检查,李女士右腿骨折,休养一年后仍然有轻微跛脚。于是,李女士再次找到张大爷,提出这是在干活过程中受的伤,他应当赔偿。双方发生争议,李女士于是将张大爷诉至通州区法院。

  法官表示,因李女士提供劳务前,已知晓张大爷的身体状况以及提供劳务的内容,在张大爷肢体瘫痪的情况下,李女士在抱起张大爷的过程中将其滑脱,致其摔倒在地,并将自己砸伤。李女士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形,存在过失,应负主要责任。张大爷作为雇主,雇用不具备专业护理资质的人员对其进行护理,并指导李女士采取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的方式协助其上厕所,存在指示上的错误,应负次要责任。法院最终认定张大爷承担30%的赔偿责任,剩余70%的责任由李女士自行承担。(北京晚报) 【编辑:付子豪】